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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策

东莞市关于组织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申报的通知

东莞市关于组织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申报的通知

根据《商务部等5部门关于二手车出口有关事项的公告》(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6号)和《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二手车出口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商务管函〔2024〕28号)要求,省商务厅于2024年3月1日起开展二手车出口企业申报审核工作。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请二手车出口业务,具体申请详情可查看附件中有关工作流程和指引。如需进一步了解相关申报事宜,可致电东莞市商务局业务咨询电话:0769-22819726、22817512。

深圳发布2024年促进汽车出口工作方案

深圳发布2024年促进汽车出口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抢抓汽车出口发展机遇,纵深推动汽车“产运贸”一体化发展,加快打造“新一代世界一流汽车城”,按照《关于支持新能源汽车贸易合作健康发展的意见》《二手车出口有关事项的公告》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二手车出口有关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二手车出口有关工作的通知

根据《商务部等 5 部门关于二手车出口有关事项的公告》(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6号)要求,我厅将于3月1日起开展二手车出口企业申报审核工作。为帮助企业做好企业申报和出口许可证申领等工作,我厅梳理了相关工作流程和指引。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深入推进北京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取得新进展,稳步提升国际知名度、消费繁荣度、商业活跃度、到达便利度、消费舒适度,有效推动首都消费从疫后恢复转向持续扩大,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武汉市商务局关于摸底拟申报二手车出口业务许可企业名单的通知

武汉市商务局关于摸底拟申报二手车出口业务许可企业名单的通知

近期,为进一步推动二手车出口发展,商务部等5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二手车出口工作的通知》(商贸发〔2024〕25号)《关于二手车出口有关事项的公告》(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6号),进一步明确了二手车出口有关要求和程序。新要求将于2024年3月1日起开始施行。为抢抓“放开”后二手车出口新机遇,按照新要求提前布局抓好落实,帮助我市企业申得二手车出口资质,开展好二手车出口业务,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第 36-40 条/总共 50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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