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药监局关于恢复中药天花粉及制剂出口的通知
为促进中药产品对外贸易,综合考虑我国天花粉及其制剂出口企业诉求、生产情况等,即日起恢复天花粉及其制剂出口。原卫生部、原经贸部、海关总署《关于加强对中药天花粉及制剂管理的通知》〔卫药字(89)第54号〕同时废止。
商务部等9单位关于支持新能源汽车贸易合作健康发展的意见
新能源汽车贸易合作健康发展,有助于推动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对外贸稳规模优结构具有重要支撑作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新能源汽车贸易合作健康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商务部 生态环境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7号《关于发布第三批综合保税区维修产品目录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