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促进二手车出口的若干措施》发布
为加快推动上海市二手车出口高质量发展,根据商务部等5部门《关于二手车出口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2024年第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二手车出口工作的通知》(商贸发〔2024〕2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上海市实际,制定以下支持措施。
云南省商务厅等6部门印发云南省促进二手车出口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及《云南省强外贸三年行动(2023—2025年)》,加快推动我省二手车出口高质量发展,按照《商务部等5部门关于二手车出口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有关要求,制定以下促进措施。
浙江省商务厅等16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进一步促进二手车出口意见(试行)的通知
推动二手车出口业务健康持续发展,对外贸稳规模优结构具有重要支撑作用,有助于内外循环构建汽车产业新发展格局。为深入实施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地瓜经济”提能升级“一号开放工程”,推进二手车出口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贸易强省,现提出以下意见。
甘肃省商务厅发布: 关于建立甘肃省二手车出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5部门关于二手车出口有关事项的公告》(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6号)和《商务部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二手车出口工作的通知》(商贸发〔2024〕25号)要求,推动我省二手车出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特建立甘肃省二手车出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内蒙古财政: 加力支持二手车“走出国门” 赋能外贸高质量发展
为加快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建设,进一步促进自治区二手车出口业务发展,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下达相关资金1500万元,推进自治区二手车出口业务规范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