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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天津市商务局等十一部门关于发布《天津市促进二手车出口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天津市商务局等十一部门关于发布《天津市促进二手车出口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天津市促进二手车出口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市场监管委、市工信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海关、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天津分公司、天津港集团、天津自贸试验区创新发展局同意,现予印发,请照此执行。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支持二手车行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支持二手车行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为推动全市二手车行业高质量发展,优化二手车市场消费环境,进一步扩大出口规模,全面构建二手车“买全国、卖全球”发展格局,根据《商务部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二手车出口工作的通知》(商贸发〔2024〕2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24〕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成都市双流区商务局关于《双流区二手车出口基地建设试行方案》的公告

成都市双流区商务局关于《双流区二手车出口基地建设试行方案》的公告

按照《商务部等5部门关于二手车出口有关事项的公告》(2024年第6号)、《商务部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二手车出口工作的通知》(商贸发〔2024〕25号)、《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做好二手车出口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商贸运〔2024〕5号)等文件要求以及区主要领导关于壮大二手汽车出口业务的指示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试行方案。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5年)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5年)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山东省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等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提质升级,结合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重庆市商务委等11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二手车流通健康发展的通知

重庆市商务委等11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二手车流通健康发展的通知

汽车业是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性产业。目前,我市汽车保有量超617万辆,汽车流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二手车市场潜力巨大,但二手车市场秩序、经营行为不够规范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制约了行业发展。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商务部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二手车出口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促进我市二手车流通健康发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第 21-25 条/总共 70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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